孝感学前教育职教联盟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孝感市学前教育职教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经孝感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同意,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中职学校和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自愿缔结形成的专业协作组织。联盟实行理事会制,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条联盟遵循各层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律, 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基础,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谋发展为原则,以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建设与发展为抓手,以培养高素质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理事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全市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三条本联盟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构建教师培养平台,提升师资队伍素养。联盟内幼儿园为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提供顶岗研修的机会和平台,加强专业教师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专业发展和育人水平。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中职学校为联盟内幼儿园教师成长提供平台,聘请联盟内幼儿园骨干教师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加强专兼职教师有益互动,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技能训练等人才培养工作,带动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发展和研究能力提升。
(二)共建校外实训基地,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外实训是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教育技能和教育机智的桥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与联盟成员共建实训基地,依托联盟成员,把课堂搬到幼儿园,促进学生知能迁移,实现产教深度融合。
(三)构建就业平台,共促校•园发展。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中职学校为联盟成员推荐优秀毕业生,联盟成员具有优秀毕业生的优先选择权,以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整体水平,为幼儿园的良性发展注入活力,奠定基础。良好的就业环境,以促进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品牌建设。
(四)构建教科研合作平台,服务社会发展。联盟成员发挥自身优势,共同组建教科研团队,开展联合调研,申报有关教科研课题与项目,为各学校发展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成果共享。
(五)加强校际合作探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联盟成员相关中职学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合作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品牌专业示范性中职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着重在联合培养、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招生就业、安全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强联盟成员中职学校的经验交流,探索中职合作办学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中职协同发展改革实践,探索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和协同发展精准对接模式,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实现联盟成员中职学校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成员
第四条联盟成员
(一)联盟成员主要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中职学校和省市示范幼儿园构成。
(二)凡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且符合本联盟成员构成要求的单位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成员入盟的程序
(一)单位提出申请;
(二)经过全体会议研究通过。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
(一)具有参加由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二)对联盟工作有参与、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具有利用联盟相关信息平台获取信息或开展相关业务的权利;
(四)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优先成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中职学校校外实训基地;
(六)享有优先选择毕业生的权利;
(七)享有自愿加入、退出的权利。
第七条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积极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二)积极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
(三)为湖北职院、部分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提供良好的见习、实习环境;
(四)向联盟提出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工作机制
第八条联盟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为联盟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设常任主席一名、副主席、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各职务经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各职务(轮值主席除外)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联盟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简称年会),年会实行轮值制,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联盟经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接受赞助;
(二)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经费开支范围
(一)日常工作会议费用;
(二)其他与联盟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十四条财务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在联盟理事大会上向全体理事报告。
第十五条经费管理。委托秘书处挂靠单位财务部门代管,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孝感市学前教育职教联盟理事会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孝感市学前教育职教联盟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未尽事宜与有关条款如需修改,由秘书处提出草案,提交联盟全体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