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的热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强校有我在行动”的昂扬斗志,展示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举办以“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
承办单位
教育与艺术学院、雅乐文艺工作站
四、参赛办法
活动时间: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崇德礼堂
参赛对象:以班级团支部、功能性团支部、社团等为单位
组建参赛代表队。各参赛代表队人数不少于30人,不超过50人,必须是师生共同组队,男女比例不限。
参赛要求:参赛曲目必须为参考曲目(附件1)中的歌曲;
参赛顺序将在赛前抽签确定;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增添辅助表演形式;演出要求服装统一,队形整齐,整洁大方。
(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为参赛队领队负责组织日常训练和协调参赛事宜。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
六、评分标准
(一)参赛队伍:精神饱满,富有激情,服装、队形整齐统一;遵守时间,听从指挥,台上台下纪律好。(10分)
(二)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旋律音准、音高节奏准确到位。(50分)
(三)演唱形式丰富多样,富于创新性和艺术性,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舞台感染力。(30分)
(四)指挥人员手势准确,富有启发性和表现力,仪表大方得体。(10分)
(五)参赛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参与面。组织院级选拔赛的所在代表队可附加得分2分;院级领导参加比赛,所在代表队可附加得分2分;超过参赛队伍10%的教师参与,所在代表队可附加得分5分,少于2名不加分。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积极宣传,精心组织。本次合唱比赛是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活动,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活动落实,努力营造爱党爱国爱校的教育高潮,提升全校师生的使命感,力争举办一场高水平的合唱比赛。
(二)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师生,若聘请不属于本单位的师生,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各参赛队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艺术指导。
(三)本次活动评委的选聘,应确保专业、公平、公正。
各参赛代表队请于2023年3月26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35719164@qq.com。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教育与艺术学院
雅乐文艺工作站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校园红歌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1)《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2)《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
(3)《唱支山歌给党听》
(4)《星辰大海》(建党百年主题版)
(5)《走向复兴》
(6)《我和我的祖国》
(7)《光荣与梦想》
(8)《歌唱祖国》
(9)《我的祖国》
(10)《在灿烂的阳光下》
(11)《强国一代有我在》
(12)《祖国不会忘记》
(13)《爱我中华》
(14)《五星红旗》
(15)《在希望的田野上》
(16)《我爱祖国的蓝天》
(17)《我爱你中国》
(18)《红星歌》
(19)《青年团员之歌》
(20)《《我的中国心》
(21)《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22)《我们走在大路上》
(23)《祖国颂》
(24)《走进新时代》
(25)《和祖国在一起》
(26)《国家》
(27)《学习雷锋好榜样》
(28)《强军战歌》
(29)《团结就是力量》
(30)《北京的金山上》
附件2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校园红歌合唱比赛报名表
序号 |
参赛代表队名称 |
参与人员数量 |
参赛曲目 序号 |
加分 情况 |
总数 |
教师数 |
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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